买了房就要装修,可装修材料质量不过关困扰了不少消费者。2007年12月份,绍兴市消保委共受理10多起房屋建材类投诉。
住进新房,本来是件高兴的事。但是刚搬进新房的房主绍兴的马先生却非常郁闷。2007年9月份,家住袍江的马先生为儿子装修婚房,从马山建龙门业经营户处订购价格2700元的钢板防盗门。但安装后不到一个月,防盗门便出现表面面漆起皮脱落的质量问题。马先生找到建龙门业老板讨说法,要求解决防盗门的质量问题,店老板及时联系生产商解决问题,但厂家只同意更换有质量问题的防盗门,拒绝承担因更换造成的门套等相关损失,为此双方交涉未果。无奈之下,马先生向袍江消保委分会投诉,经调解,建龙门业同意一次性补助马先生1000元。
为了装修新房,家住诸暨的温先生在诸暨璜山某装潢五金商店购买了20张五夹板和其他一些辅助材料准备装潢门框及门板。木匠安装完毕后不到一个月,五夹板外贴纸表面便开始起泡,后又发现受到日晒的门面五夹板材料大部分成弓形拱起并断裂。温先生找到店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被店主以多种理由拒绝。温先生找到诸暨消保委璜山分会讨说法。璜山分会受理后,经调查确认,五夹板确有质量问题,店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赔偿,最终店主同意赔偿给温先生损失费1500元。
对此,绍兴市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室内装饰装潢材料或者请装饰公司购买材料时,最好留下一包原封样品,一旦发现问题,可以作为判断责任的依据。